第52佛学营参考资料-耳根圆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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耳根圆通 -声音就是声音,它无自性,也无世俗的语言文字义

学佛的人, 必须先发菩提心,菩提心是觉心,即是本觉的心。

在无量劫以前,观世音佛指导观世音菩萨(当时尚是初发心的凡夫)“从闻、思、修入三摩地”。这于闻声成就的观世音来说,即是由倾听法界一切声音,证得觉性的法门。

一般人倾听声音,都是由外界的声尘,触动耳根,由耳识认知声音,妄心即由是生起,这是心识的动相。然而,当我们观修声音法门时,强调的是“内听”,自己听自己内在的声音,是为了避免接触外界声尘而起妄心,即是避免闻的“动相”而求“静相",然而静相仍是不离“妄心”,有妄心就不能得“正定”;虽然,由静心也可以得定,但这种定非正定,只有入三摩地才是正定。

初修“闻”时,能修至“入流亡所”才能“动静二相了然不生”,此时无论外在,内在的声音都不执著,不去领会这是“车声”,那是“鸟声”,同时也不领会一切声音的静相“入流亡所”是入正定的基础。

此后,修至“闻所闻尽,尽闻不住”才能体会到声音的空性,即是掌握到一切法皆于空性基上自显现。这是法界的本质。

由闻声而得道的法门,我们称之为“耳根圆通”。其实修“耳根圆通”其重点仍在修心,唯有修心“本觉心”才能生起。

前面所谈,只简略的提到观世音修证的过程,并未提及如何修习“闻声”和声音自显现。

要修习“闻声”和“声音自显现”,此层次的观修是建立在“无有分别”的基础上。现象界的种种相对,都是心识概念的分别, 诸如生灭,来去,一異,垢净等等。如果能离开语言文字概念,本明觉性本然清静,不受垢净的影响,觉性不会随着现象的生灭而生灭,是故说“无有分别”

(一)世亲菩萨在如幻八喻中有“谷响”一喻,观修“谷响”(回声)于内外,亦内亦外,非内非外中寻觅都不得,如实悟入“离边“亦即声音(回声)非自己的声音,非山谷的声音,非自己和山谷同时发出的声音,亦非自己与山谷同时不发声而成声音,由是离四边而见到声音无自性,声音只是声音,它并无世俗 的语言文字的分别义。

(二)要证得“声音自显现”,就得由“本明觉性”谈起。

本明觉性即是本觉,要引发其显现在道上依本明觉性设施空分,明分和现分。也即是佛家常说的性、相、用。

本明觉性的空分,其定义为从无始以来就绝对清净。佛家用广大的天空作为比喻,天空中虽然有云雾彩霞的遮蔽,可是天空的自性却不因此而有所变动而生障碍。

明分属于于相分,但却不是相状。它只是能分别“相”的机理,即是事物的可认知的因素,一切事物(外境)之所以可被认知,被分别,必有它的因素,这因素便是事物具有明分的特性。

我们的心识也有分别事物的本能,这本能便是心识具有明分的分别功用。正因为内外两明分相融相即,人才能了别事物。

明分本来具足,不待因缘而生起,亦不因受污染,即便失去光明的特性。

佛家以镜为喻。镜面即使蒙上污垢,而镜子能映现影象的功能特性(明分)并未因污染而失去。

明分不限于眼识与物象,无论色、声、香、味、触都有它的明分。即使“空”亦有明分,否则我们也就无从修证“空性”。

现分属于功能,它并非显现的意思,只是说法界有一种功能能容许一切法自显现。这种功能也即是佛法神的功德(功能)。此功能为一切事物的生机。“解深密经”名它是阿陀那以分别它和阿赖耶的不同功用。若依心识而言便是阿陀那识,其功用是包括一切法的自显现(包括任何时空元次。即是包括他方世界一切的涅槃界的显现)。

现分的定义,不但是法界的生机,而且周遍平等。

譬如镜面无所不照,并不会选择只照女人,不照男人,只照富人不照穷人。

任何事物的性、相、用都不可分离。本明觉性也不例外。虽方便而说其有空分、明分、现分的分别,然而三者都同时相互相依存在“本明觉性”中。

际此,我们对空分、明分、现分的定义已有了基本的认知,我们便可依它来实修色、声、香、味、触等觉知的自显现。

人虽然有色、声、香、味、触等五种知觉,然而最活跃的根识是眼和耳,我们依眼来见色、见光,依耳来听闻声音。这些是生活中惯常的事,因此,比较容易入门。

在此,我们只谈与 “耳根圆通”有相关的课题:修学“闻声”与“声音的自显现”。

首先,我们得找一个空旷的地方如山谷或旷大的空室里,在空矿的地方,我们可以高声唸咒,呼喊呼骂,也可以温声赞叹。此时要观想一切的声音,无论是咒声或是世俗的喊骂声;无论是善恶或是雅俗的声音,我们都对它不起分别;我们只倾听其声音和回声,但却不执著于这是我的声音的回声。我们只倾听这声音。

接着我们观想:我的声音”的“回声“有什么分别。与回音有什么分别。我们即体会到声音即是声音, 回音也是声音,我们即能观见到声音与回声无非只是“声”的明分的显现,而我们的本明觉性亦有明分,由是能了别声音,如果我们知道我的声音和回音都是明分的显现。我们就能通达声音只是声音,它无自性也无世俗的语言句义的种种分别(分别是心识的作用);它只是法尔明分的自显现。至此,可以说已通达“耳根圆通”而且是超越了“无舍离而离”见到了声音的自显现。因为它连“舍离与离“的概念也没有。

通达了“耳根圆通”,我们已知道一切法同一法性,一切根也同一根性。然而要证得“六根圆通”还得觅找“六根门头”的所在点以及观修“声音陀罗尼”等。

在此随顺一提,一切事物虽本具明分,然而,其从来未曾离开觉分和现分。否则,我们的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便如机械的枯槁的死物。我们的眼睛便如摄影机,只能拍摄不能了别;我们的耳朵也如收音机,只有声音没有能量和反应。明分不离现分,一切事物相状的显现才具有生机。